秦皇岛市发展改革委: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秦皇岛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发行2012年公司债券核准的批复》(发改财金〔2012〕3124号)转发给你们,请尽快通知债券发行企业在主承销商的协助下,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做好债券发行前后的相关工作。债券承销工作报告在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的同时报送我委一份。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2年10月12日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012年10月12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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