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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实施2013年蛋白类生物药和疫苗发展专项、通用名化学药发展专项的补充通知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3-02-25 15:49:23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卫生局,扩权县(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卫生局:
现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13年蛋白类生物药和疫苗发展专项、通用名化学药发展专项的补充通知》(发改办高技[2012]342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拟申报项目单位按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为2013年2月20日前,准备项目实施方案一式十五份(附电子版),以联合行文方式将项目实施方案和电子版Excel项目统计表(在http://www.hbdrc.gov.cn中通知公告栏下载)报送分别报送省发展改革委(9份),省财政厅(2份),省工信厅(2份),省卫生厅(2份)。我委将会同相关厅对项目进行审查和筛选。
二、项目实施方案需委托具有乙级专业资质以上的咨询或设计机构编写(格式在http://www.hbdrc.gov.cn中通知公告栏下载)。
三、各项目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查项目的建设条件和申报单位的综合实力,并对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及有关附件审核同意。
四、根据《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冀政办函[2008]20号)的要求,申报项目需提供节能登记表或有资质单位编制的节能专项报告的审查意见。
联系人:省发展改革委高技术处 杜斌 0311-88600503
    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  刘真 0311-66651281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消费品处杨喻晓 0311-87803220
    省卫生厅科教处    刘琳 0311-85989865

附件:《关于组织实施2013年蛋白类生物药和疫苗发展专项、通用名化学药发展专项的补充通知》(发改办高技{[2012]3420号)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北省卫生厅

                                  2013年1月8日
 
附件:      关于组织实施蛋白类生物药和疫苗发展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2]920号).rar
附件:      关于组织实施通用名化学药发展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2]919号).rar
附件:      附件:2013年国家蛋白类生物药和疫苗、通用名化学药等发展专项通知.pdf
附件:      附件二: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要点.doc
附件:      附件三:项目及承担单位基本情况表.doc
附件:      附件四:项目统计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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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北京中政国宏社会经济咨询中心

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国宏大厦23层

邮政编码:100038

开户银行:北京建行万丰支行

银行账号:1100 1042 4000 5300 6848

联系电话:010-65067990  65067996

图文传真:010-65067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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