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财政部、商务部发布公告称,将对部分提前报废的老旧汽车提供18000元的补贴,以鼓励老旧汽车报废。
按照公告要求,2014年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使用10年以上含10年且未达到规定的使用年限,并于当年更新的半挂牵引车和总质量大于12000千克含12000千克的重型载货车含普通货车、厢式货车、仓栅式货车、封闭货车、罐式货车、平板货车、集装箱车、自卸货车、特殊结构货车等车型,不含全挂车和半挂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8000元。
公告称,符合上述补贴范围的老旧汽车车主,可按有关规定申请补贴资金。
引导高污染重载车报废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市场贸易委员会秘书长张伯顺日前告诉早报记者,目前中国生产重型载货车的车企有中国重汽集团、陕西重汽、济南重汽等,政策将引导这些车企进一步提高尾气排放标准。
按照此前的公告,2013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车辆范围及补贴标准为:2013年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使用10年以上含10年且不到15年的半挂牵引车和总质量大于12000千克含12000千克的重型载货车,补贴标准也为每辆车18000元。
张伯顺认为,今年的补贴范围比去年有所扩大,就是为了更加积极引导重载车报废。“现在中国一些地方PM2.5污染严重,其中汽车尾气污染‘贡献’不小,而汽车尾气污染主要是卡车,特别是重型载货车,小轿车的污染比起来反而是比较小的。”
或将有更多鼓励政策
国务院去年9月发布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推广新能源汽车,加快提升燃油品质。
早在2011年12月发布的《商务部关于促进汽车流通业“十二五”发展的指导意见》已提出,2015年二手车交易量超过1000万辆,比“十一五”末翻一番,年均增长15%左右;老旧汽车报废量超过300万辆。
在上述指导意见中,商务部还要求,进一步完善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适时调整补贴范围,提前政策发布时间,充分发挥政策引导效应,加快老旧汽车、黄标车淘汰进程,逐步形成老旧汽车报废更新的良性循环。
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地方纷纷出台对老旧汽车报废的鼓励政策。
以北京为例,该市2012年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方案2013-2014》提出,为从源头消除老旧机动车排放污染,引导广大车主提前报废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报废车辆车均补助由原4500元提高至6500元;并将领取报废补助的车辆使用年限相应由6-8年及8年以上调整为6-10年及10年以上,8-10年车辆报废补助标准得到一定的提高。
张伯顺称,原来一些地方对于老旧汽车报废抓得并不紧。目前环保部已经明确了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要重点抓,今后还会有更多鼓励政策出台。
来源:东方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