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人社厅印发了《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推动各统筹地区全面、规范的实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政策,鼓励企业采取措施不裁员或少裁员,稳定职工队伍。充分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功能,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方便企业享受补贴政策,助力企业发展。
实现“两个覆盖”
从2018年至2020年在全省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实现“两个覆盖”,即符合条件的统筹地区政策全覆盖,符合申领条件的企业主体全面落实政策全覆盖。重点支持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治理大气污染企业以及脱困升级中对当地经济、就业有重大影响的企业。为企业脱困升级、减少失业、稳定就业护航。
对基金支付能力不足、去产能职工数量多、就业岗位偏少的统筹地区给予支持
要全面了解本统筹地区经济发展和企业经营状况,运用失业保险业务经办数据、基金预决算数据等信息,全面、准确预测和掌握本地稳岗补贴政策实施情况。
一是在上年度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具备1年以上支付能力且基金管理规范的统筹地区,要制定援企稳岗政策落实计划,重点支持承担去产能任务较重的钢铁、煤炭、煤电等行业的企业。
二是基金支付能力不足1年的统筹地区要主动申请地方财政支持,确保适度开展稳岗补贴工作,使更多企业享受到稳岗补贴政策。失业保险省级调剂金对基金支付能力不足、去产能职工数量多、就业岗位偏少的统筹地区给予支持。
适当扩大享受政策的企业范围 提高补贴比例、增加补贴期限
要积极主动联系发改、工信、环保等部门,及早摸清去产能企业、治理大气污染企业、对当地经济与就业有重大影响企业的经营管理和职工安置情况,进一步聚焦去产能任务较重的钢铁、煤炭、煤电等行业,适当扩大统筹地区享受援企稳岗政策的企业范围,适度提高补贴的比例,适当增加补贴期限,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不符合产业发展方向、技术落后、没有市场前景、生产经营恢复无望的“僵尸企业”,不宜发放稳岗补贴。
提高工作效率 为企业申报提供方便快捷服务 简化审批手续
要于2018年1月底前制定完成进一步简化援企稳岗政策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流程、严格执行审批时限等的具体操作办法,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申报和审批同时段受理
积极推广网上申报,推行申报和审批同时段受理。帮助企业及时申报,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要积极受理,并按规定发放,让企业尽快获得政策扶持。
每年联合办公不少于一次
要增强主动服务意识,积极组织力量,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运用稳岗补贴政策,稳定职工队伍,尽量不裁员或少裁员,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每年采取联合办公不少于1次,深入申领企业现场办公不少于2次,为企业申报提供方便快捷服务。
开展政策业务培训
要积极开展援企稳岗政策业务培训,对企业做好政策解读,加强政策理解和把握;对相关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统一政策执行标准,不断提高执行政策水平、服务意识、业务素质。
稳岗补贴业务流程全程信息化
要大力推进失业保险业务信息系统省集中,实行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省集中,通过人社一体化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各市要运用稳岗补贴审核信息系统,采用信息比对等技术手段审核企业参保缴费及人员变化情况,提高审核的科学精准度,实现稳岗补贴申请、审批、公示、发放业务流程的全程信息化。要充分运用大数据思维,深度挖掘数据价值,对企业享受补贴等情况开展多角度分析,为政府决策提供决策依据,切实提高政策效应。
维护基金安全
不得向失信责任主体发放补贴
要加强对基金运行的监督管理,强化预算意识,严格按照预算列支管理基金收支。
要运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系统,按照严格把握、动态监管的原则做好资金管理,强化“事前”防范。
要按照发展改革委等28部门《关于对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通知》(发改财金〔2017〕1579号)要求,加强信息的搜集和比对,严格审核,不得向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等失信责任主体发放稳岗补贴。
要结合开展基金安全监督检查和经办机构风险防控检查两个专项行动及内部审计,对照有关规定和检查量化指标,完善工作制度,整合调整岗位设置,理顺业务流程,整改存在问题。
帮助企业和职工获得政策扶持
要充分利用电视专场、报刊专栏、在线访谈、网上对话和现场咨询等多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稳岗补贴政策,进一步增进企业、职工和社会各界政策的知晓度。要树立导向思维,以企业和职工关心的切身利益为视角,以问题为导向,通过“图解讲政策,数据说成绩,实例描实惠”的方式,让企业和职工能理解,会运用,切实帮助企业和职工获得政策扶持。
各市要于2018年1月20日之前将2017年援企稳岗政策落实情况报送省人社厅,自2018年起于每年12月20日前报送当年“护航行动”实施情况,包括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对尚未落实稳岗补贴政策的要说明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同时,注意收集整理典型经验做法,大力宣传推广,确保“护航行动”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