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信息检索:
河北省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项目备案 > > 内容

关于广宗县2019年度第1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9-02-21 15:48:59

       一、同意转用、征收集体农用地13.5274公顷(耕地3.6248公顷,园地1.1711公顷,林地7.4316公顷,农村道路0.0605公顷,设施农用地1.2394公顷)。按照呈报的规划用途和批准的用地面积使用。
 

       二、你县要严格按照征收土地实施方案组织落实好补偿安置工作,切实安排好群众的生产生活。
 

       三、具体建设项目由你县根据产业政策、供地政策、用地定额依法提供用地并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必须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地。

上一篇:关于同意黄骅港口岸综合港区通用散杂货泊位对外开放的批复
下一篇:关于对我省重要生态功能区建设项目 环评文件实施提级审批管理的意见

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北京中政国宏社会经济咨询中心

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国宏大厦23层

邮政编码:100038

开户银行:北京建行万丰支行

银行账号:1100 1042 4000 5300 6848

联系电话:010-65067990  65067996

图文传真:010-65067996

单位信箱:vip@chinagdp.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