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同意转用、征收集体农用地13.5274公顷(耕地3.6248公顷,园地1.1711公顷,林地7.4316公顷,农村道路0.0605公顷,设施农用地1.2394公顷)。按照呈报的规划用途和批准的用地面积使用。
二、你县要严格按照征收土地实施方案组织落实好补偿安置工作,切实安排好群众的生产生活。
三、具体建设项目由你县根据产业政策、供地政策、用地定额依法提供用地并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必须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地。
一、同意转用、征收集体农用地13.5274公顷(耕地3.6248公顷,园地1.1711公顷,林地7.4316公顷,农村道路0.0605公顷,设施农用地1.2394公顷)。按照呈报的规划用途和批准的用地面积使用。
二、你县要严格按照征收土地实施方案组织落实好补偿安置工作,切实安排好群众的生产生活。
三、具体建设项目由你县根据产业政策、供地政策、用地定额依法提供用地并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必须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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