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发改产业确字〔2013〕3号 |
涿州市发展改革局: 你局《关于河北新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确认书的初审意见》(涿发改局字〔2012〕63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河北新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始建于1971年,前身为中国人民解放军九七一五工厂,工业和信息化部核准的农药生产定点企业。公司自1981年开始生产氧乐果,并于2008年1月取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为XK13-200-00004。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质检监联〔2006〕632号)规定,经审核确认,河北新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氧乐果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同意按规定程序申请办理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审核确认的理由和依据: 1.涿州市发展改革局《关于河北新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确认书的初审意见》(涿发改局字〔2012〕63号); 2.项目主要工艺设备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限制类; 3.项目属于国质检监联〔2006〕632号文第三条第(六)款“其他需要对是否符合产业政策作出判断的情况”; 4.项目主要产品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环保、用地等符合国家有关要求。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