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委《关于调整石家庄公路主枢纽信息指挥中心项目资金来源的请示》(石发改投资〔2015〕420号)收悉。该项目初步设计经我委以冀发改投资〔2012〕44号文批复,工程总建筑面积13499平方米,概算总投资6222万元,资金来源为省交通厅补助961万元,其余部分由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2013年省交通运输厅对道路运输客运站项目补助标准进行了调整,同意按设区市公路一级客运站补助标准对该项目予以补助,即在原961万元的基础上,追加补助资金1039万元。经研究,我委同意将该项目初步设计批复中的资金来源调整为:省交通运输厅补助2000万元,其余部分由项目单位自筹解决。其他批复内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