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中央投资计划实施,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要求和我委《关于抓紧做好整改工作加快推进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建设的通知》要求,结合各地申报情况,经研究,现将调整2015年度社会发展领域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其中调减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等4个未开工项目中央投资663万元,调增石家庄市新乐市医院综合病房楼东区项目中央投资663万元,请抓紧组织实施,并做好调减项目的善后工作,力争调增项目早日建成使用,发挥效益。
附件:1.河北省调整2015年度社会发展领域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调减部分)
2.河北省调整2015年度社会发展领域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调增部分)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