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同意张承高速公路崇礼南互通改建工程建设。
二、项目单位: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三、建设内容和技术标准:改建崇礼南互通位于现状崇礼南互通南侧约4公里处,北距崇礼北互通约9公里,南距把图湾互通约16公里,被交路为省道S231张榆线。互通采用T型,对向双车道匝道全长432米,设计速度50公里/小时,路基宽16.5米;单向单车道匝道全长约2715米,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路基宽9米。互通新建大桥4座(含跨线桥),涵洞3道,新建4进6出收费站1座,收费站房建面积约1600平方米。
四、建设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崇礼区。
五、投资估算及筹资方式:项目估算总投资2.8亿元。建设资金由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
六、建设期限:2018年5月—2019年12月。
请项目单位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张家口赛区冬奥会建设项目投资审批改革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冀政字〔2017〕24号)工作流程开展各项前期工作,促进项目按时开工建设;认真履行承诺,做好项目选址、土地预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项工作,通过河北省在线审批监督平台办理项目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