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企业债券在促投资、稳增长中的积极作用,支持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融资,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近期下发了《关于充分发挥企业债券融资功能支持重点项目建设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5〕1327号),鼓励企业发行用于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建设的优质企业债和专项债券,其债券发行不受发债企业数量指标限制。在企业发债准入条件上既放宽了企业资产负债率要求和募集资金占项目总投资比例,又提高了区域经济和债券风险迹象预警线。此外,进一步简化了企业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程序,鼓励企业发债用于特许经营等PPP项目建设。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同时结合我委近期下发的冀发改财金〔2015〕517号文件精神,积极谋划项目,做好调查摸底,更好地帮助企业做好债券发行申请前期工作,进一步扩大我省企业债券发行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