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备案创业投资企业年检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3〕1027号)要求,现将我省备案创业投资企业年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年检的范围是2012年12月31日前在我委备案的24家创业投资企业(见附件)。
二、年检内容
1?投资是否符合《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二、三章相关条款规定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管理严格规范创业投资企业募资行为的通知》(发改财金〔2009〕1827号)规定。
2?《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投资运作过程中的重大事件”是否已及时向我委书面报告。
三、年检程序
1?备案企业准备年检材料。包括企业关于报送2013年度年检材料的请示文件及下列附件:
(1)经注册会计师审计、能够准确陈述企业资产负债和投资收益等情况的年度财务报告。
(2)能够准确陈述企业理事沿革、组织管理结构、资本资产状况、投资运作及典型投资案例等情况的年度业务报告。
(3)能够简要反映截止到2012年末全年度业务情况和经济社会贡献情况的相关年检表格(见附件),其中涉及投资情况的,还应提供相关法律文件或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备案企业通过“全国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管理信息系统”(http://tyrz.ndrc.gov.cn)提交“年度报告”和填报相关表格。同时,在省工商局登记注册的备案企业直接向我委报送纸质年检材料(一式两份);在设区市及以下或扩权县(市)工商局登记注册的备案企业通过设区市或扩权县(市)发展改革部门向我委转报纸质年检材料(一式两份)。
实行委托管理的创投企业由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提交、填报纸质文件和电子信息。
3?我委对年检材料进行审核并于5月底前出具年检结果文件。
四、时限要求
各备案企业要高度重视年检工作,尽快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准备年检材料,并务于2013年5月20日前按要求报送相关发展改革部门,需设区市或扩权县(市)发展改革部门转报的务于5月24日前转报我委。
联系人:吴鹏蒲溪
电话及传真:0311-8860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