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布《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的出台,填补了我国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法规规章的空白。
《规定》要求,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食品生产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3名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至少配备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
《规定》强调相关法律责任,食品生产企业违反相关条款规定,如建设项目投入生产和使用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报告安全监管部门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未如实记录在案并向从业人员通报的,最高可罚款两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