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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部分备案事项管理层级的通知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5-08-17 15:23:18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省直管县(市)、扩权县(市)发展改革局:

    2014年、2015年省政府两次修订了《河北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将部分核准事项改为备案管理。为进一步简政放权,做好备案管理工作,经研究,现将改为备案的部分事项管理层级明确如下:

    一、省发展改革委备案事项

    1.炼铁项目;

    2.炼钢项目:

  3.热轧钢项目:

  4.水泥(熟料)项目。

  二、项目所在地设区市、县(市、设区市城市规划区外的独立区)发展改革部门备案事项

  1.国家原油存储设施项目;

  2.国际关口站及其他涉及信息安全的邮政基础设施项目;

  3.电解铝项目;

    4.氧化铝项目;

    5.钾矿肥项目;

    6.磷矿肥项目;

  7.水泥(粉磨站)项目;

  8.民用船舶中、低速柴油机生产项目;

9.新建10万吨级及以上造船设施(船台、船坞)项目;

  10.制盐项目;

    11.城镇供水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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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北京中政国宏社会经济咨询中心

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国宏大厦23层

邮政编码:100038

开户银行:北京建行万丰支行

银行账号:1100 1042 4000 5300 6848

联系电话:010-65067990  65067996

图文传真:010-65067996

单位信箱:vip@chinagdp.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