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国家和我省节能减排、大气污染治理等要求,抓好重点,突破难点,创新亮点,大力实施“建筑能效提升工程”,全力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着力提升建设科技、绿色建材、行业信息化工作水平。
二、主要目标
——筹备并成功举办第23届国际被动房大会;
——城镇新建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60%;
——建筑节能、建设科技、绿色建材、行业信息化工作取得新进展。
三、工作重点
(一)建筑节能
1.筹备好第23届国际被动房大会。认真组织和统筹安排,深化细化大会筹备总体方案,建立畅通高效的工作机制,强化重点工作督导和责任落实,全力保障大会成功举办。
2.强力推进全省超低能耗建筑建设。分类施策,重点抓好省级示范工程,强化超低能耗建筑建设工作指导,督促相关市实现示范建设项目零的突破。编制超低能耗建筑评价、能耗检测标准。
3.继续抓好建筑能效提升相关工作。严格执行城镇居住建筑75%节能标准,因地制宜推进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修订《河北省建筑节能门窗工程技术规范》。
(二)绿色建筑
1.依法推进绿色建筑发展。抓好《河北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的贯彻落实,印发宣贯工作方案,制定实施细则,促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
2.强化评价和规划的引导。制定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等评价工作要点,以评促建,提升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建设水平。编制《河北省绿色建筑专项规划编制导则》,指导各地提高规划编制质量。
3.服务雄安新区绿色发展。抓好《住房城乡建设部与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战略合作协议》中关于开展“绿色建筑发展示范区”建设相关工作的落实。
4.加大绿色建材推广应用。抓好绿色建材标识评价工作,拓展评价产品种类。加强建筑工程材料设备使用信用体系建设,转变管理方式,提升监管水平。
(三)建设科技
1.积极开展科技示范创新。围绕推动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抓好超低能耗建筑技术、装配式建筑技术、行业信息化技术和住建部建筑业10项新技术等示范建设,完成一批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建设,提高工程建设科技含量。
2.开展共性关键技术攻关。抓好《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科技创新“十三五”专项规划》落实,着力在城市功能提升与防灾减灾、市政基础设施、城镇生态环境、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建筑产业现代化、行业信息化技术、园林绿化技术等方面,开展共性关键技术攻关,形成一批高水平科研成果。
3.加强行业信息化建设。出台《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三年(2019-2021)信息化工作方案》,推动行业信息化体系建设。制定《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信息化管理办法》,规范建设和管理工作。
4.推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开展专题研究,出台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指导意见,引导各地加大推广应用力度,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监管责任。把落实监管责任放在重要位置,依法厘清部门及人员职责,明确监管标准,大力实施制度创新、管理方式创新,不断提升履职尽责能力。
(三)强化监督指导。组织开展全省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建筑工程材料设备专项检查,严格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的执行,督导各地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2019年全省装配式建筑工作要点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河北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和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以发展新型建造方式为重点,大力发展钢结构等装配式建筑,不断提高装配式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例。
二、工作目标
(一)培育2~3个省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组织申报国家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提高基地覆盖率和发展质量。
(二)研究和梳理现有装配式建筑技术体系,促进相关企业创新发展,提升技术体系的规范化和适用性。
(三)开展省装配式建筑示范市(县)培育工作,组织申报国家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累计培育10个左右示范市(县)。
三、主要任务和具体举措
(一)编制标准规范。颁布实施《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规范装配式建筑评价。组织编制《钢筋套筒灌浆连接技术规程》《装配整体式叠合剪力墙结构技术标准》《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工程检测技术规程》,不断完善装配式建筑地方标准体系。
(二)梳理技术体系。开展装配式建筑技术体系研究工作,研究和梳理现有技术体系,分析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明确发展方向和发展路径,促进企业创新发展,提升技术体系的规范化和适用性,以适应装配式建筑生产社会化和建设规模化的要求。
(三)强化规划引导。强化各市与省装配式建筑“十三五”发展规划衔接,指导已有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的市深化、细化规划内容,推动其他市编制装配式建筑发展专项规划,进一步明确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支持政策,指导产业基地合理布局。
(四)推动县域发展。指导各市推动所辖县(市)落实省、市发展装配式建筑的要求,出台相关实施意见,明确发展目标和任务,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推动项目建设,促进县域装配式建筑与市区协同发展。
(五)培育示范城市。发挥石家庄、唐山、邯郸等3个国家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的引领作用。开展省装配式建筑示范市(县)培育工作,组织秦皇岛、保定、沧州等市申报国家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推动各地强化组织领导,扎实推进装配式建筑各项工作。
(六)培育产业基地。发挥省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技术服务对接平台作用,提高现有国家和省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发展质量。继续培育省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提高基地覆盖率,发挥产业支撑作用。积极组织申报国家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
(七)推动项目建设。指导各地明确不同地区、不同类型建筑中的具体要求或面积比例,推动落实装配式建筑项目和各项支持政策。积极在装配式建筑中推广工程总承包模式,推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在装配式建筑中应用。
(八)加强宣传引导。维护好“河北省装配式建筑”微信公众平台,展示我省工作和发展成就,转发国家和外省市工作动态,提高装配式建筑认知度。组织参加行业培训会议、举办相关政策和标准培训班,提高管理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