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划基础
(一)发展现状。目前,我省拥有石家庄栾城、沧州黄骅、保定江城、承德平泉(军民合用)、唐山五重安5个通用机场。栾城通用机场主要承担生产试飞任务,并吸引了多家通用航空企业进驻作为基地机场,黄骅通用机场承担农业病虫害防治飞行任务,江城通用机场主要开展航空体育运动训练和竞赛,平泉通用机场开展了短途运输业务探索,五重安通用机场保障直升机起降。沧州中捷通用机场开工建设,威县、魏县、围场、辛集、怀来、香河、平乡等一批通用机场正在开展前期工作。总体看,我省运营通用机场少且保障水平低,新建通用机场刚刚起步,与加快通用航空业发展要求的差距日益增大。
(二)形势需求。未来一段时期,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实施以及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全面推进,经济转型发展、提高民生水平、增强交通支撑等都对加快构建全省通用机场布局提出了要求。一是带动装备制造、新材料、维修托管、飞行培训、航空旅游、金融保险等通用航空全产业链发展,是提升产业发展水平、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升级的需要;二是促进私人、公务飞行快速发展,提供多样化租赁、包机航空运输服务,引领通用航空消费和释放市场需求,是推进交通运输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造新的消费热点和经济增长点的需要;三是加快通用航空短途运输发展,与运输机场航线航班有效衔接,满足日益增长的多样化群众出行、高效率货物运输需求,是构建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需要;四是完善偏远地区、山区、落后地区及少数民族地区等重点保障发展区域的交通基础设施,保障群众出行、带动资源开发,是提升扶贫脱贫攻坚支撑能力、提高民生保障水平、推进区域平衡发展的需要。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紧紧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实施和坚定走加快转型、绿色发展、跨越提升新路,按照打造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要求,以完善公共服务、保障群众出行、加速产业聚集、适应消费需求为重点,科学定位、合理布局,与运输机场有效衔接,构建功能完善、覆盖广泛、保障有力、服务便捷的网络化通用机场布局,为打造通用航空大省提供有力支撑。
(二)布局原则。
统筹兼顾,功能完善。统筹考虑综合交通、区域开发、产业发展、市场需求等因素,兼顾各方面用途,合理确定机场定位,既提升公共服务、保障群众出行,又遵循市场规律,确保布局功能完善。
适度超前,引领发展。以通用航空产业发展需求为基础,充分考虑城镇体系、土地利用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等长远规划,适度超前布局,提升规划前瞻性和引领作用。
集约节约,注重效益。集约节约利用空域、选址资源,通过市场化方式发展多功能、综合型的通用机场,利用既有运输机场、军用机场发展通用航空业务,提高通用机场投资收益和社会效益。
落实条件,保障安全。坚持通用航空安全第一的底线,充分做好与军用机场、运输机场的衔接,严格控制机场之间的距离,深入论证空域和选址条件,确保运营安全。
(三)发展目标。到2020年,新建通用机场20个,全省通用机场及承担通用航空功能的运输机场达到30个以上,基本覆盖地面交通不便地区、农业防治区、主要林区和特色旅游景区,通用机场之间、与运输机场相互衔接,通用航空短途运输快速发展;设区的市均拥有A1级通用机场,全省发展2-3个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多功能、综合型的通用机场,对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支撑和带动能力大幅提升。
到2030年,全省通用机场达50个左右,通用机场与运输机场有效衔接、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相互融合,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层次分明、覆盖全省的通用机场网络,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三、规划布局
通用机场分为A类、B类,A类分为A1、A2、A3级(按照民航局《通用机场分类管理办法》),依据能够承担的功能布局在有相应需求的区域或节点。A1级与运输机场之间、相互之间的地面交通距离原则上大于80公里。其他通用机场与A1级之间、相互之间的地面交通距离原则上大于40公里。
(一)布局重点。A1级通用机场构成通用航空飞行服务及短途运输的骨架网络,优先布局,重点在城市周边、重要城镇、环京津、经济较发达的东部沿海等运输需求旺盛的区域,距离运输机场较远且地面交通不便的北部坝上区域,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等重点保障发展区域。除A1级以外的其他通用机场满足区域发展要求和多样化市场需求,在A1级布局的基础上补充布局,主要在热点旅游景区、体育运动基地、飞行培训学校、装备制造园区、通用航空产业聚集区、农林飞行作业区、灾害易发区、赛事会展区等区域或节点,以及满足个人、单位或团体组织的内部飞行需求。
(二)布局方案。统筹考虑区域发展要求和需求特点,全省规划布局东部沿海、环京津、西部北部、中南部四个通用机场群。东部沿海群满足经济较发达的沿海地区快速增长的短途运输、私人飞行需求以及为高端装备制造业发展提供支撑;环京津群疏解和服务京津地区的公务、私人飞行、维修托管等市场需求;西部北部群提升落后地区、山区及地面交通不便地区的交通基础设施水平,保障群众出行,增强对产业发展、资源开发的支撑能力;中南部群满足人口较稠密的平原地区短途运输需求、完善机场网络布局。
(三)近期实施。
2020年,新建石家庄行唐、赞皇、邯郸魏县、涉县、邢台威县、平乡、保定阜平、张家口张北、怀来、赤城、承德围场、宽城、秦皇岛青龙、唐山曹妃甸、汉沽、廊坊香河、安次、衡水冀州、辛集、定州通用机场。开展邯郸大名、邢台清河、柏乡、承德滦平、唐山旅游岛、乐亭、迁安、廊坊三河、沧州任丘、肃宁等项目前期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实施组织领导。设区的市、相关县(市、区)政府做好通用机场布局规划与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等衔接,保护机场净空环境,做好远期项目选址研究和规划保护,预留建设空间。省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统筹推进规划落实,督导设区的市、相关县(市、区)落实规划任务,处理好直升机机场建设、军用机场开展通用航空业务与规划项目的关系;依据国家民航政策及标准要求,适时开展通用航空飞行服务站、水上通用机场规划布局并推进建设。省有关部门做好用地、规划、环评以及相关产业发展等方面的服务和指导工作。
(二)严格落实建设任务。设区的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牵头推进辖区内通用机场建设任务,加大协调力度,强化督导和考核。相关县(市、区)政府是机场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加大财政支持和社会资本引入力度,拓宽融资渠道,采取适宜的建设、运营、管理方式落实建设任务;做好项目选址论证,处理好通用机场与城市发展关系,统筹资源开发和相关产业布局,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合理布局建设直升机机场、推进军用机场开展通用航空业务。
(三)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规划内项目视同立项,具备实施条件的远期项目确有需求的允许提前实施。鼓励通用航空企业按照相关规划投资建设运输机场通用航空设施。省级财政加大对通用机场建设的支持力度,制定相应管理办法,积极申请民航发展基金支持。通用机场、空管、供油、航行服务、配套交通、临空产业等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采取划拨方式供地。省内民航院校、行业管理部门加强对空中交通管制、气象、通信导航等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培训。
(四)维护生态集约环保。坚持生态优先,将通用机场建设与生态保护、生态建设相结合,严格控制建设边界,加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源地等生态敏感地带、名城景观的保护。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加强生态恢复工程建设。严格依据机场功能定位和需求确定建设规模,鼓励相关产业聚集发展,集约节约利用土地。严格落实环保、节能标准,同步建设相关设施,积极推广新技术。控制噪声污染,机场选址与城市距离适中,合理安排飞行程序,飞机起降尽可能远离或避免上空穿越住宅、学校、医院等噪声敏感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