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一带一路”建设国家战略的实施和走加快转型、绿色发展、跨越提升的新路,以京津冀空间格局优化调整为基础,以强化四大发展功能为导向,以服务雄安新区建设、北京携手张家口承办冬奥会、扶贫脱贫攻坚为重点,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完善服务功能,提升运营管理效率,增加有效运输供给,加快构建南北贯通、东出西联的综合交通运输格局,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挥支撑引领作用。
(二)基本原则。
对接优先,协同发展。按照京津冀协同发展要求,加强对接,优先加快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管理服务协调统一。适度超前,重点发展。服务重大发展战略,适度超前规划基础设施能力,重点提升集中承载地、冬奥会赛区和贫困地区等交通运输保障能力。
统筹兼顾,科学发展。充分发挥各种交通方式比较优势,加强衔接,提升组合效率,通过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交通运输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改革创新,转型发展。创新发展路径,提升质量效益,通过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交通运输服务向高效率、高质量转变。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轨道网、公路网、港口群、机场群布局更加完善,实现“市市通高铁、县县通高速、市市有机场、市市通道连港口”,形成中心城市与新城卫星城半小时交通圈,京津冀核心区域1小时交通圈,相邻城市间1.5小时交通圈,基本建成快速便捷、高效安全、大容量、低成本、低碳绿色的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基础设施加密拓展。高速铁路营业里程达2000公里,覆盖所有设区的市;高速公路里程力争达到9000公里,覆盖所有县级节点(30分钟上高速),干线公路“镇镇通”,三级公路“乡乡通”;港口通过能力达到12.5亿吨;运输机场达到8个,通用机场达到30个以上,民航机场覆盖范围进一步拓展;建成35个客、货运枢纽,覆盖设区的市和主要县(市、区)。预计完成投资6000亿元,其中:轨道1600亿元,公路3450亿元,港口400亿元,民航350亿元,枢纽站场200亿元。
运输服务提质升级。实现交通“一卡通”、客运“一票制”、货运“一单制”,京津冀交通运输协调统一。中心城市周边20公里范围内主要乡(镇)实现公交线网全覆盖。每个乡(镇)至少有一个邮政普遍服务网点。
智能技术广泛应用。交通基础设施、运载装备、经营业户和从业人员等基本要素信息全面实现数字化。所有设区的市城市交通“一卡通”与京津实现联网。二级及以上公路客运站联网售票。ETC用户比例、营运车辆北斗卫星导航系统使用率大幅提升。
绿色安全稳步发展。资源利用和节能减排成效显著。完成公路绿美廊道建设任务,设区的市市区新购置公交车辆100%为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车辆,新能源公交车比例不低于35%。安全和应急保障充分有力,公路交通应急救援体系基本建立。
(四)总体布局。
以京津冀协同发展交通一体化“四纵四横一环”为基础,加密通道,完善环首都、环省会区域交通网,形成全省“六纵、六横、双圈”网络化综合通道布局。
六纵,即贯通南北的综合通道,自西向东依次为:张家口—太行山沿线西部扶贫通道,承德—北京—石家庄—邢台—邯郸通道,北京—衡水—邢台东部—邯郸东部通道,北京—廊坊—天津—沧州通道,承德(唐山)—天津—石家庄(保定)通道,秦皇岛—唐山—天津—沧州沿海通道。六横,即通达沿海的综合通道,由北往南依次为:张家口—承德—秦皇岛通道,张家口—北京—唐山—秦皇岛通道,保定—沧州通道,石家庄—衡水—沧州通道,邢汾—邢临通道,邯长—邯济通道。
双圈,即环首都交通圈、环省会通勤圈,以高铁、城际铁路、市郊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公路交通为主,形成缓解北京过境交通压力的首都地区环线通道,并实现北京城区与环首都区域、周边设区的市之间1小时快速通达;实现石家庄城区与周边城镇、设区的市之间1小时快速通达。
二、主要任务
“十三五”时期重点推进十方面任务,构建“两网两群两系统”,提升“服务水平、管理能力”,推进“智能化、绿色化”。
(一)打造高效密集轨道网。建设轨道交通客、货运输网络,打造“轨道上的京津冀”。完善国家高速铁路通道,在“市市通高铁”的基础上,加快省内城际铁路建设,相互连接成网,实现国内快速通达、省内便捷连通,形成覆盖全省、衔接顺畅的快速客运铁路网,为我省与全国其他地区之间、省内城市之间日益密切的人员往来提供便利条件。推进国家干线铁路客货分线和电气化改造,提升货运铁路通行能力,完善港口集疏铁路网络,推进地方资源开发性铁路、支线铁路以及产业集聚区、物流基地配套铁路专用线建设,形成保障有力、集疏便捷的货运铁路网,为产业结构调整和集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优化便捷通畅公路网。优化公路网结构、完善布局,构建高速公路、国道干线通道发达,高速公路连接线、省道干线支路成网,农村公路末梢广覆盖的便捷通畅公路网。
完善高速公路网。基本建成国家高速公路网,打通与京津所有“断头路”,开辟西部山区扶贫通道,加密局部通道,扩建国、省高速公路拥堵路段,增强冬奥会赛区、北京新机场临空经济区、沿海地区路网,建成全省高速公路骨架网络。
提升国省干线公路网。加大新建和升级改造力度,加快干线公路成网。贯通全部国道干线公路,加快重要省道干线公路建设,实现产业园区、4A及以上旅游景区、城乡统筹示范区二级及以上公路全覆盖。消除与京津之间全部“断头路”“瓶颈路”。加强贫困地区路网建设,提升路网通行水平。推进过境城区国省干线公路绕城改线,顺畅衔接城市干道。推进普通干线公路服务区建设。
拓展农村公路网。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危桥改造、窄路基路面拓宽改造,推进县乡主干道提级改造、规模自然村通硬化路,提升防灾抗灾能力。加快农村公路延伸联网,构建“网状型”农村公路网,实现安全、畅达、服务水平“三提升”。规划新改建农村公路6万公里。
(三)完善现代综合港口群。加快沿海港口向贸易大港转变,打造我国北方东出西联桥头堡和中蒙俄通道出海口。完善港口功能布局。加快培育以第四代港口为标志的现代化综合大港,秦皇岛港发展成为现代化综合性港口和国际邮轮港,唐山港建设国际综合贸易大港,促进黄骅港向综合大港转变。与天津港共同建设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形成环渤海世界级港口群。
统筹港口基础设施建设。把握煤炭、矿石码头建设节奏,加快集装箱、散杂货、油品等大码头建设,推进“散改集、杂改集”,提升专业化水平。加大航道、防波堤、锚地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升保障能力。完善集疏运体系,大力拓展水水中转业务,加大港区铁路连接线、场站建设力度,打通铁路进港“最后一公里”,提升疏港公路运输能力,做好与港区道路衔接。
推进津冀港口协同发展。深化津冀港口合作,推进水域资源和锚地共享。发挥津冀港口合作平台公司作用,实现津冀港口错位发展、优势互补、合作共赢。
(四)建设功能完善机场群。拓展运输与通用相互补充的机场布局,发展公共航空运输与通用航空短途运输相互衔接的航线网络,提升机场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构建功能完善的民航运输体系。
构建民航机场体系布局。抢抓通用航空业快速发展的机遇,推进东部沿海、环京津、西部北部、中南部四个通用机场群建设,拓展网络化通用机场布局,打造通用航空大省。加快新建运输机场建设,加大既有运输机场改扩建力度,提升运输机场覆盖广度和保障能力。新建和改扩建运输机场设置通用航空保障设施,与通用机场顺畅衔接、相互补充,构建以石家庄正定国际机场为核心、覆盖全省的民用机场布局。
提升民航运输服务水平。推进京冀民航分工协作,石家庄正定国际机场承接首都国际机场疏解航线航班,加密国际、国内航线,发展低成本航空和航空货运,打造京津冀重要门户机场、航空快件集散中心,加快培育成为区域航空枢纽。优化各支线机场航线设置,优先加强与石家庄正定国际机场之间、相互之间的联系,完善省内城际航线网络,构建全省以石家庄正定国际机场为核心、干支结合、通达全国及重要国际地区的轮辐式航线网络布局。大力发展通用航空短途运输,与航线航班有效衔接,延伸民航运输服务范围,促进公共运输航空与通用航空两翼齐飞。加强机场资源整合,推进全省运输机场、联系紧密的通用机场管理运营一体化。完善机场集疏运体系,做好机场与高铁、公路、城市干道及轨道交通、客货枢纽的衔接,推进城市候机楼建设,形成顺畅高效的空铁联运、空陆联运服务体系。促进与京津机场协调发展,共同构建世界级航空机场群。
(五)增强城市公共交通系统。提升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加快城市公共交通发展。完善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加快石家庄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实现基本成网运营,推进其他设区的市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和建设;石家庄、唐山、保定、邯郸等城市加快发展有轨电车、大容量快速公交(BRT)等;加快北京城市轨道交通向周边延伸;研究利用既有铁路开行城区至郊区的市郊列车,构建大中运量交通方式为骨架的城市公共交通系统。优化城市道路网络结构,加强城市快速路、主干道路建设,优化与次干支路的比例,推广设置潮汐车道,重视地面公交路权优先,加强公交专用道建设,为自行车、步行等非机动化出行提供连续、安全的绿色交通通道。石家庄、唐山市基本建成公交专用道网络。加强公交场站、换乘枢纽、出租汽车综合服务区建设,提高公共交通保障能力。加快交通枢纽配套停车设施建设,为私家车出行换乘公共交通提供便利条件,加快居住区、商业区、学校、医院、旅游景区等出行目的地停车设施建设,减少小汽车停车占道拥堵。
大力实施公交优先战略。进一步推动石家庄、保定市创建“公交都市”,加快推广创建经验,推进其他设区的市“公交都市”建设。优化常规公共交通运营网络,提高线网密度、覆盖范围、站点覆盖率,做好与大中运量交通方式站点衔接,提升“最后一站”便利性,增强公共交通出行吸引力;提升服务水平,发展定制公交、夜间班车、社区公交等公交服务新模式,满足差异化服务需求;落实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体制改革措施,发展巡游、网络预约多样化出租汽车服务,构建大中运量交通、常规公共交通和出租汽车高效衔接、相互补充的城市公共交通服务系统。研究制定合理的停车供给政策,加大违法停车执法力度,通过出行成本比较降低小汽车出行比例。
(六)拓展油气管网输配系统。增强能源管道运输和储存能力。加快国家主气源管线建设,完善省内集输干线、重要支线及储气调峰设施,构建适应需求、适度超前、多元开放、保障有力、调控灵活、安全稳定的天然气管网输配系统。推进“县县通气”工程和重点城镇、开发区保障用气工程,大幅度提高天然气利用规模。加快输油管线建设。
(七)提升综合交通服务水平。加快客、货交通枢纽建设,提高衔接效率,提升交通运输服务重大发展战略的能力和水平。优化交通枢纽布局。全面提升石家庄、秦皇岛—唐山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功能,提升国际服务能力,推进邯郸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加快完善沧州、承德、张家口、保定、廊坊、衡水、邢台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推进不同客运方式便捷衔接,发展立体、同站换乘方式,新建客运枢纽与路网统一规划、同步建设,实现客运“零距离换乘”。依托铁路站场、港口、高速公路出入口、机场等建设具有多式联运功能或高效衔接的货运枢纽(物流园区),发展多式联运和挂运输,推进铁路站场、公路站场、港口码头、机场等同步建设邮政、快递功能区,实现货运“无缝隙衔接”。加快“内陆无水港”“公路港”、环京津区域货运枢纽建设。
提高客运服务水平。推进铁路、公路、民航票务结算、行李转运等业务衔接,加快客运售票系统联网,鼓励客运联程第三方服务平台建设,推进不同交通方式出行信息互联互通,及时发布、实时更新、便捷查询,加快客运“一票制”。鼓励发展中高级公路营运客车,加快跨省、特别是环京津地区公路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提升公路客运服务水平。推动城市公共交通线路向周边延伸,带动城乡一体化发展,支持具备条件的县级行政区开展城乡交通一体化推进行动。发展镇村公交,鼓励应用安全、适用、经济车型,推进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鼓励发展农村定制班车,推广片区经营模式,提升农村地区客运水平。
促进交通物流融合发展。鼓励发展甩挂车、厢式货车、集装箱车辆和其他专用车辆,推进多式联运,加快货运“一单制”。重点推进多式联运、企业联盟、网络型、干线运输和城市配送衔接等甩挂运输发展,积极开展城市货物多式联运和公路甩挂运输试点。整合公路货运资源,鼓励企业开发“卡车航班”等运输服务产品。加快建设城市绿色货运配送体系,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服务网络,统筹交通、邮政、商务、供销等农村物流资源,推广“多站合一”的物流节点建设,推广农村货运班线、农村客运班车利用货舱承接小件快运等服务模式。强化联网联控,推进危险货物运输有序发展。创新农产品冷链物流技术,加快冷链运输发展。健全跨区域、跨部门联合审批机制,为大件运输、超限运输提供便捷服务。加快完善乡及以下邮政普遍服务网点及终端设施,推进邮政普遍服务城乡均等化。推动快递网络下沉至乡村,乡乡设网点,基本实现村村通快递。邮政、快递企业加快发展农批对接、农超对接、农社对接、直供直销等经营模式,与运输企业合作推进快件“上车、上船、上飞机”。
发挥综合交通支撑服务作用。服务京津冀核心区域发展,建设雄安新区以城市轨道交通为主的城市道路系统,与固安至雄安新区至保定城际、北京至雄安新区至石家庄城际、京九高铁、京安高速公路及周边机场、干线公路网衔接,基本建成集疏高效、服务便捷的新区综合交通系统,北京新机场与“五纵两横”配套集疏运体系同步建成,实现雄安新区、北京新机场、临空经济区、北京城市副中心以及京、津、廊、保之间快速通达,形成京津冀核心区域1小时交通圈和区域内部通勤交通网。完善冰雪产业发展配套交通设施,建成快速客运铁路、机场、高速公路、干线公路、场区连接公路以及交通枢纽等构成的冬奥会赛区综合交通体系。增强对扶贫脱贫攻坚的支撑能力,建设贫困地区高速公路通道1500公里,新改建干线公路1500公里,普通国道二级及以上比例达到80%以上,贯通县域通道1500公里,有条件地区布局建设通用机场。提升对乡村经济发展的服务水平,改善特色小镇、农村旅游景点景区、产业园区、特色农业基地等交通运输条件。完善港口功能,服务临港产业、腹地经济转型升级和临港城市建设,促进港产城协调互动发展。拓展交通运输新业态,大力发展汽车营地、公务和游览飞行、邮轮游艇码头等,引领和培育新的消费热点;以综合交通枢纽开发为载体,引导商贸金融、旅游餐饮等关联产业聚集发展,打造城市综合体和产业综合区;依托运输机场发展航空物流、商务会展、保税加工等临空产业,依托通用机场发展装备制造、飞行培训等通用航空业。
(八)提升安全应急管理能力。加强安全防护和监管,增强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能力,加强综合交通管理体系建设,提升管理水平。加强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加快干线公路网运行监测体系建设。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基本完成乡道及以上行政等级公路安全隐患治理。加强对重点桥隧、港站和重点营运车辆的监测监控。加强民航空管能力建设,推进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监管平台建设,实施邮政寄递渠道安全监管“绿盾”工程。建立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强化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加大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推进隐患上报、跟踪督办、复查验收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公开、严厉查处安全生产事故。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参与、协同配合的应急救援机制以及省、市、县三级应急指挥平台,建立京津冀联动的应急处置体系,完善综合交通运输应急预案和处置机制。
提升交通运输管理水平。推进交通运输管理体系建设,完善管理、技术、保障三个标准化体系。建立区域协调管理机制,推进京津冀交通运输管理信息、政策、执法、标准四统一,实现跨区域治理联防联治,有效破除行政分割和市场壁垒,建立统一开放的运输市场,提高交通一体化管理效率。加强科研创新管理,以交通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为主体,重点开展交通运输决
策支持、组织管理、基础设施建管养等重点方向的创新研发,开展钢桥技术推广、长大隧道、深水作业等重大科技专项技术攻关,增强科技对交通运输管理的支撑能力。
(九)推进管理服务智能化。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智能控制等技术与交通运输系统深度融合,使智能化发展贯穿建设、运行、服务、监管等各环节,实施“互联网+”便捷交通、“互联网+”高效物流重点示范项目,培育壮大智能交通产业,加快交通运输智能化。
提升管理智能化水平。推进“河北交通云”建设,整合铁路、公路、水路、民航、城市公共交通等交通信息数据,打造跨行业、跨区域的综合交通云数据中心和共享共用平台。推动交通旅游服务等大数据应用示范。开展综合交通枢纽协同运行与服务示范。建立交通运输统计指标体系,完善信息化统计决策支持系统。建立跨区域、跨部门执法监管信息平台、运输市场信用评价系统。推广智能化服务应用。加快推进涵盖轨道交通、公交车、出租汽车、公共自行车等出行方式的京津冀交通“一卡通”,提升高速公路ETC车道比例,加快京津冀货运不停车电子收费系统开发建设,重点推进标准箱式货车、集装箱车辆使用ETC,着重提升在道路客运车辆、出租汽车等各类营运车辆上的使用率。研究使用汽车电子标识。加快出行信息服务平台、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公交都市”平台、“智慧港口”建设。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发推广交通信息服务手机APP产品,实现信息服务“一点通”。鼓励芯片银行卡(金融IC卡)、手机移动支付在交通领域扩大应用,拓展交通“一卡通”、ETC卡生活消费功能,提高交通支付工具的应用便捷性。推动北斗系统在通用航空、飞行运行监视、列车运行控制、车辆监管、船舶监管、海上应急救援、机载车载导航等方面应用。
(十)推进装备运营绿色化。严格限制排放,降低能源消耗,集约利用资源,加强污染治理,发展低碳、循环、绿色化交通运输。
加大节能减排力度。降低能耗和排放,严格实施公路运输车辆准入制度和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客车实载率低于70%的公路客运线路不投放新运力,鼓励出租车每年更换高效尾气净化装置,推进铁路电气化改造,推进港口“油改电”节能改造,全面实施机场地面车辆“油改电”,推广温拌沥青等节能技术。推广使用节能环保运输设备,设区的市城区新增公交车全部使用新能源或清洁燃料,提高公共汽车、出租汽车的新能源车辆比重,加快充换电、清洁能源加注网络建设,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桩、加气站建设。
加强生态保护和污染治理。优化综合交通布局方案,集约利用土地、线位、桥位、岸线、空域等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广使用再生建材、建筑材料循环利用、设备装备翻新,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布局避让自然环境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域,做好设计、建设、养护、运营全过程的生态工程技术综合应用,重点推进公路“绿美廊道”建设。加强污染排放治理,推广沿海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区建设,治理干散货码头粉尘,推进原油、成品油码头油气回收治理,鼓励既有船舶实施污水储存处置设施改造,推动港口、船舶修造厂污染物接收设施建设,推动枢纽站场、高速公路服务区污水治理和循环利用。提高节能监管能力,完善交通运输环境信息平台,建立涵盖高速公路、沿海港口、综合枢纽等环境监测对象的综合交通节能减排监测网络,开展统计分析和评价考核。推进区域联管联控,建立健全京津冀交通运输能耗统计与环境监测,统一机动车注册登记、通行政策,统一机动车排放标准、油品标准及监管,统一老旧车辆提前报废及黄标车限行等政策。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实施组织领导。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统筹推进规划实施,督导推进重大项目和重点任务,做好规划执行评估,确保规划落到实处;加强与京、津及环渤海省份协作,加快京津冀交通一体化以及跨省交通项目统一规划、同步推进。省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加强沟通配合,完善配套政策和支持措施。市县政府要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做好项目建设征地拆迁、配套资金筹集、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加快重点任务项目建设进度。
(二)创新投资融资方式。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优化省级财政资金支出结构,加大对交通转型升级和脱贫攻坚任务的支持力度。加快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在交通运输领域的推广应用,充分利用国家补助资金、省财政资金、土地综合开发政策等,通过经营权转让、委托运营、股权合作、政府购买服务或者其他合资合作方式,做好交通项目建设和运营,提高政府投资效益和运营管理效率。加大金融机构信贷资金支持,扩大直接融资规模,深化与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合作,积极争取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丝路基金等平台支持。用好省铁路发展基金,争取中国铁路总公司支持,加快省级铁路建设筹融资平台发展,支持省交通投资企业通过发行债券等方式做大做强。研究通过“债转股”、经营权益转让等降低存量债务、盘活存量资产,探索以入股旅游景区、产业园区、开发区或者与其合作的方式推进专用配套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交通项目收益。
(三)推进改革落实政策。按照简政放权要求,依法精简项目审批前置条件和中介服务事项,推进支持性文件办理权限与项目审批同步下放,切实简化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做好放管结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公路分级管理制度,逐步厘清省、市、县公路管理事权。深化公路养护体制改革,有序推进养护市场化进程,开展高速公路、普通干线公路预防性养护,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逐步纳入财政预算。完善收费公路政策,逐步建立高速公路与普通公路统筹发展机制。完善航道、锚地等公共基础设施建养管体制机制。稳妥推进出租车行业改革。研究落实省级土地综合开发、财政资金支持交通项目建设、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配套政策措施,提高项目实施可操作性。落实好耕地补充和省内平衡政策,做好耕地占补平衡工作,优先保障交通发展土地供应。
(四)完善法规统一标准。完善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健全依法决策机制,着力提高依法决策能力。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执法监督,健全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完善执法评议考核机制,健全执法人员管理制度。统一标准规范要求,建立公平开放、统一透明的交通运输市场,促进运输资源跨方式、跨区域优化配置。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信用考核标准,加强信用考核评价监督管理。推进京津冀统一政策和管理标准,提高管理效率,加快交通运输一体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