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真开展自查。按照省安委会《2018年安全生产巡查工作流程》和巡查工作重点内容,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开展自查,并于4月20日前将自查情况书面报告(报告中要包括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配备、工作开展、突出特点、行业领域分布及安全监管基本情况等)及电子版报送经济运行调节局。
二、做好迎检资料准备。对照《 河北省2018年安全生产巡查工作方案》有关内容,准备相关文件材料(主要是2015年以来安全生产相关会议记录、纪要、简报及其他有关文件等),同时提供本行业领域规模以上及重点企业名单。迎检资料要分门别类,列出目录,便于检查。
三、做好巡查衔接工作。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迎接巡查工作,并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相关工作的沟通联络,请将联络员的姓名、职务、办公电话和手机号码于4月20日前报经济运行调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