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局《关于辛集市凝鑫化工厂年产5000吨高纯硝酸钡、5000吨高纯氯化钡(增项)项目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确认书的初审意见》(辛发改投呈〔2015〕5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辛集市凝鑫化工厂成立于1998年,主要产品为5000吨/年高纯硝酸钡、5000吨/年高纯氯化钡、1000吨/年硫磺粉。2011年8月,经辛集市发展改革局以冀辛发改投备字(2014)81号备案,公司实施了年产5000吨高纯硝酸钡等化工产品技改项目。2010年11月,企业取得工业硝酸钡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冀)XK13-006-00006;2012年8月,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冀)WH安许证字〔2012〕010191;2014年12月,取得河北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证书编号PWX-130181-0487。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质检监联〔2006〕632号)规定,经审核确认,辛集市凝鑫化工厂高纯硝酸钡、高纯氯化钡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同意按规定程序申请办理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审核确认的理由和依据:
1.辛集市发展改革局《关于辛集市凝鑫化工厂年产5000吨高纯硝酸钡、5000吨高纯氯化钡(增项)项目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确认书的初审意见》(辛发改投呈〔2015〕5号);
2.项目主要工艺设备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允许类;
3.项目属于国质检监联〔2006〕632号文第三条第(一)款“企业在《目录》发布实施前建设的生产项目,在《目录》发布实施后提出办证申请的”和第(六)款“其他需要对是否符合产业政策作出判断的情况”;
4.项目主要产品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环保、用地等符合国家有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