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下达2015年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水利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5〕1317号),现将河北省水土保持工程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详见附表)。本次计划共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6000万元。请你们及时转发省投资计划,抓紧完善项目前期工作,严格按计划落实各项建设资金,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开展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农经【2010】655号)、《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2011年7月修订)》等要求,切实加强项目管理,严格遵循有关建设程序,符合土地、环评、节能等管理要求,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资金运行安全。请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将计划执行和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及时上报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