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报送的《关于调整山海关等区2014年度沿海防护林工程造林任务的请示》(秦发改农经〔2015〕190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2014年山海关区人工造林0.1万亩、北戴河区人工造林0.2万亩、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工造林0.1万亩调整到北戴河新区人工造林0.1万亩、抚宁县人工造林0.2万亩、昌黎县人工造林0.1万亩,同时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做相应调整。
二、请根据河北省发展改革委、河北省林业厅《关于下达河北省防护林工程201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冀发改投资〔2014〕1057号)和此批复要求,抓紧完善项目前期工作手续,尽早开工建设,保质保量完成工程建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