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项目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5〕1225号)精神,现将我省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项目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批计划安排我省项目7项, 总投资14147万元,2015年计划投资12471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8307万元,地方投资4164万元,用于食品检验实验室建设和仪器设备购置。
二、请落实好地方投资,尽快组织实施。项目建设要严格遵循有关建设程序,符合土地、环评、节能等管理要求,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以及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能截留、挪用项目建设资金,确保项目如期建成。
三、按照《中央预算内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5〕525号)有关规定,我委将会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强对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项目建设的组织、指导、监督和管理。国家发展改革委、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将适时组织开展对年度投资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