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委《关于上报唐山市乐亭县滦河防洪小埝及险工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唐发改农经〔2015〕205号)收悉。结合省水利厅审查意见(冀水规计〔2014〕94号),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唐山市乐亭县滦河防洪小埝及险工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建设方案。项目由乐亭县水务局承建。
二、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滦河右岸防洪小埝加固38.633公里,维修加固和拆除重建穿堤建筑物16座,险工治理5处,维修加固及恢复丁坝152道等。
三、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41984万元,其中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20992万元,省级配套4198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6794万元。
有关招标事宜请按照核准意见执行。
特此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