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局《关于上报迁安市2015年度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实施方案的请示》(迁发改〔2015〕29号)收悉。结合省水利厅审查意见(冀水保函〔2015〕61号),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迁安市2015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实施方案的建设内容。项目由迁安市水务局承建。
二、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修建水平梯田666.67hm2、排水沟14.5Km、田间道路14Km、集雨水窖240个、标志碑4块,干砌石谷坊32道。
三、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其中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1500万元,迁安市配套1000万元。
有关招标事宜请按照核准意见执行。
特此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