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调整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投资〔2015〕1669号)要求,经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现将我省煤矿地质补充勘探项目2013年及以前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存量资金1274万元调整计划下达给你们。请你们按照资金调整计划,抓紧时间组织实施,尽快发挥存量资金效益。在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有关规定,切实做到资金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执行项目工程监理、招投标等制度,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定期报告项目进展情况。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调整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投资〔2015〕1669号)要求,经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现将我省煤矿地质补充勘探项目2013年及以前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存量资金1274万元调整计划下达给你们。请你们按照资金调整计划,抓紧时间组织实施,尽快发挥存量资金效益。在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有关规定,切实做到资金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执行项目工程监理、招投标等制度,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定期报告项目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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