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委《关于河北荣特化工有限公司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确认书的请示》(邯发改呈〔2015〕256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河北荣特化工有限公司前身为邯郸市大华实业公司第二化工厂,是邯郸主城区退城进郊搬迁企业。2010年10月,经邯郸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邯发改备字〔2010〕195号备案,公司实施了年产5万吨粗苯加氢精制项目。2013年10月,公司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冀)WH安许证字〔2013〕040223。2014年10月,取得河北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证书编号PWD-130433-0008;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质检监联〔2006〕632号)规定,经审核确认,河北荣特化工有限公司粗苯加氢精制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同意按规定程序申请办理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审核确认的理由和依据:
1.邯郸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河北荣特化工有限公司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确认书的请示》(邯发改呈〔2015〕256号);
2.项目主要工艺设备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鼓励类第八项钢铁第2款“苯加氢精制等先进技术的研发与应用”的要求;
3.项目属于国质检监联〔2006〕632号文第三条第(六)款“其他需要对是否符合产业政策作出判断的情况”;
4.项目主要产品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环保、用地等符合国家有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