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省预算内基建投资计划实施,切实发挥投资效益,我委报经省政府同意以冀发改投资〔2016〕1240号文件下达了省预算内基建投资调整计划,现根据省财政厅意见做适当调整,并将调整后的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其中9个未开工项目调减4303万元,3个已开工项目调增4303万元,请按有关要求抓紧组织实施,做好调减项目善后工作,推进调增项目建设,充分发挥省预算内基建投资效益。
我委《关于下达省预算内基建投资调整计划的通知》(冀发改投资〔2016〕1240号)文件同时废止。
附件:调整2015年度省预算内基建投资计划表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