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信息检索:
河北省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项目投资 > > 内容

关于同意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卢龙县石门镇风电场项目延期的复函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7-02-14 14:35:43

秦皇岛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卢龙县石门镇风电场项目核准证延期的请示》(秦发改能源〔2016〕455号)收悉。经研究,现复函如下:

    卢龙县石门镇风电场项目列入“十二五”第四批风电项目核准计划,于2014年12月13日由我委核准,核准证号:冀发改能源核字〔2014〕141号。项目建设规模48兆瓦,由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建设地点为秦皇岛市卢龙县石门镇阳山区域。

    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同意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卢龙县石门镇风电场项目建设期限延长至2017年12月31日。请你委积极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如期投产。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12月28日

上一篇:关于印发唐山港曹妃甸港区件杂货码头工程前期工作审核意见的函
下一篇:关于调整2016年及以前年度部分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北京中政国宏社会经济咨询中心

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国宏大厦23层

邮政编码:100038

开户银行:北京建行万丰支行

银行账号:1100 1042 4000 5300 6848

联系电话:010-65067990  65067996

图文传真:010-65067996

单位信箱:vip@chinagdp.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