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信息检索:
河北省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项目投资 > > 内容

关于调整2016年及以前年度部分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7-02-14 14:36:04

有关市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抓紧做好整改工作加快推进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投资〔2016〕2506号)精神,结合有关市提出的申请,经研究,现对2016年及以前年度部分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具体调整情况详见附件)。

  请严格执行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及要求,保证中央资金全部用于规定的与保障性安居工程直接相关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并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建设进度。要加强对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和项目的监督检查,确保质量,按预定工期建成交付使用。同时,落实按月调度制度,将调整计划后的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及时录入国家重大项目库,按时填报项目开工、投资完成情况和工程形象进度等数据。

  附件:河北省2016年及以前年度部分保障性安居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调整表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12月27日

冀发改投资〔2016〕1653号附件.pdf

上一篇:关于同意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卢龙县石门镇风电场项目延期的复函
下一篇:关于河北省水资源监测能力(二期)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北京中政国宏社会经济咨询中心

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国宏大厦23层

邮政编码:100038

开户银行:北京建行万丰支行

银行账号:1100 1042 4000 5300 6848

联系电话:010-65067990  65067996

图文传真:010-65067996

单位信箱:vip@chinagdp.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