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厅《关于审批〈河北省水资源监测能力(二期)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函》(冀水规计〔2017〕116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河北省水资源监测能力(二期)建设工程实施方案提出的建设方案。
二、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省水环境中心仪器购置6台(套);秦皇岛水环境分中心仪器购置73台(套);廊坊水环境分中心实验室改建1054平方米,仪器购置3台(套);唐山水环境分中心仪器购置8台(套);邯郸水环境分中心仪器购置8台(套)等。
三、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219万元。通过申请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投资解决。
有关招标事宜按照核准意见执行。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