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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更改河北天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违规建成项目补充备案意见的批复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8-03-16 10:37:37

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市《关于上报河北天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2号烧结机补充备案有关情况的请示》(唐发改产业〔2018〕86号)收悉。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对钢铁、电解铝、船舶行业违规项目清理意见的通知》(发改产业〔2015〕1494号)、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办理钢铁行业违规项目补充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冀发改产业〔2017〕926号)有关精神,参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本)(修正)》《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修订)》有关规定,结合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补充评估报告和企业实际情况,我委于2017年8月24日以冀发改产业〔2017〕1099号文件为唐山市钢铁企业违规建成项目出具了补充备案意见。

       经再次核实,河北天柱钢铁集团公司在2017年申报补充备案时,工作人员误将2#烧结机规格申报为102平方米,与企业实际烧结机规格不符。经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有关人员赴现场进行核实,实际规格为208平方米,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出具了补充评估报告。

       鉴此,经研究同意将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唐山市钢铁企业违规建成项目补充备案意见的通知》(冀发改产业〔2017〕1099号)附件23“河北天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违规建成项目主要装备补充备案意见”中第2项2#烧结机装备规格由102平方米更正为208平方米,补充备案意见由限期备案更改为备案。其他补充备案意见内容不变。

       请你市根据本批复,督促企业抓紧完善项目相关手续,坚定不移推进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力推进钢铁工业转型升级。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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