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信息检索:
河北省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项目投资 > > 内容

关于下达河北省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2018年建设任务和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8-03-30 14:34:49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林业局、农业部、水利部《关于下达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与修复201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8]228号)文件要求,现将我省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2018年建设任务和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详见附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项目实施

       请严格按照《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名称、内容和规模进行建设,严禁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项目建设所需其他资金要确保足额及时到位。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如确需调整,须按程序报批。
 

       二、及时转发下达

       请在收文后10个工作日内将文件转发至有关县(市、区),并抄送省发展改革委、省林业厅、省农业厅、省水利厅。分解落实本批计划要逐一明确项目(法人)单位及项目责任人、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及监管责任人,并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按本计划录入项目库。项目(法人)单位和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要各负其责,收到投资计划后及时开工建设。2018年底中央投资完成过半,2019年完成项目建设。
 

       三、加强项目监管

       张家口市、承德市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属地监管责任,建立工作机制,制定监管计划,组织实施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日常调度、在线监测、专项稽察和监督问责,切实加强对项目落地实施、工程建设管理、计划执行进度、资金使用与拨付等重点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

       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日常监管直接责任。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中的监管责任人应随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做到“三到现场”,即开工到现场、建设到现场、竣工到现场,并及时主动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监管的主体责任。加强项目管理,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严格按批复组织项目建设,及时准确上报进度数据和信息,如期保质保量完工投用。自觉接受各级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人的监督检查,对监管部门指出的问题要积极整改,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整改情况。

       国家将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适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项目管理、资金使用、施工进度、工程质量等。对于投资计划执行不力的项目,将接照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实施处罚。
 

       四、按时上报进度

       列入本批计划的项目,均纳入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稽察监管体系,请有关方面严格做好项目信息数据填报和审核工作。请于每月10日前将本批计划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数据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每年12月5日前,对本批计划项目的年度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包括中央预算内投资完成情况、地方投资到位情况、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年度实施总体评价等,并及时报送省发展改革委、省林业厅、省农业厅、省水利厅。在项目竣工验收后,及时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填报竣工情况,并将项目销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对所有项目实施在线监测,定期对本批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评价结果,并作为后续投资安排的重要参考。
 

       五、做好绩效考核

       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绩效管理的目标要求,组织开展项目建设,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切实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效益,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绩效考核工作。

上一篇:关于分解下达河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2018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下一篇:张承一批重点项目集中开工

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北京中政国宏社会经济咨询中心

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国宏大厦23层

邮政编码:100038

开户银行:北京建行万丰支行

银行账号:1100 1042 4000 5300 6848

联系电话:010-65067990  65067996

图文传真:010-65067996

单位信箱:vip@chinagdp.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