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发改产业确字〔2012〕193号 |
邯郸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办理邯郸市鑫宝煤化工有限公司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确认书的请示》(邯发改呈〔2012〕242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峰峰矿区鑫宝煤焦油精炼厂15万吨/年煤焦油深加工项目已经我委于2006年2月以冀发改工化备字〔2006〕88号备案。2007年4月,经邯郸市工商局峰峰矿区分局批准,企业名称变更为邯郸市鑫宝煤化工有限公司。2007年9月,公司取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为XK13-221-00641。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质检监联〔2006〕632号)规定,经审核确认,邯郸市鑫宝煤化工有限公司煤焦油深加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同意按规定程序申请办理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审核确认的理由和依据: 1?邯郸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办理邯郸市鑫宝煤化工有限公司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确认的请示》(邯发改呈〔2012〕242号); 2?项目主要工艺设备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鼓励类; 3?项目属于国质检监联〔2006〕632号文第三条第(六)“其他需要对是否符合产业政策作出判断的情况”; 4?项目主要产品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环保、用地等符合国家有关要求。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2年1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