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下达农村小水电项目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5]1135号),现将河北省农村小水电项目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本次计划共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370万元。请严格按计划落实各项建设资金,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要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管理,设立专门账户,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使项目建设按计划顺利进行。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对农村小水电项目的领导、组织和协调。项目建设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项目法人负责小水电电站的建设和运行,保证按有关规定和协议长期安全、可靠供电。要加强项目实施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将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上报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